植物学的物种名词解释?
物种名词解释:具有共同形态特征、生理特性以及一定自然分布区的生物类群。简称“种名词解释:”。为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位于“属”之下。物种形成是生物进化的基本过程之一。一般说,一个物种内的个体不与其他物种中的个体交配,或交配后不能产生具有生殖能力的后代。物种学名由属名和种名两部分构成。
种的名词解释?
种,也叫物种,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位于生物分类法中最后一级,在属之下。较为笼统的概念,是指一群或多或少与其它这样的群体形态不同,并能够交配繁殖且子代可育的相关的生物群体。
种也叫物种。物种之间有明确的界限,即生殖隔离,互不交配,各自产生自己的后代,即使交配了,其后代也是不可育的。对于物种的认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随着人们对自然界认识的不断深入而加深的。在林奈时代,种的概念简单。十八世纪时人们认为物种是固定不变的。当进化的思想被广泛接受以后,人们认识到地球上生存的物种,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遗传、变异和自然选择的结果。
同一物种的概念
同一物种是指互交繁殖的相同生物形成的自然群体,与其他相似群体在生殖上相互隔离。
物种,简称“种”,是生物分类学研究的基本单元与核心。它是一群可以交配并繁衍后代的个体, 但与其它生物却不能交配,不能性交或交配后产生的杂种不能再繁衍。1982年对物种进行了重新定义他认为物种是由居群组成的生殖单元和其它单元在生殖上是隔离的, 在自然界占据一定的生态位。
理想是一种什么概念
理想是对未来事物的美好想象和希望,也比喻对某事物臻于最完善境界的观念。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的向往与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满足眼前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又憧憬未来的生活目标,期盼满足更高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对未来不懈追求,是理想形成的动力和源泉。理想,分短期和长期的。短期的一般指在近期要完成的目标,长期的一般称远大理想,奋斗时间长,甚至不止一代。
生物种的概念
生物种是自然界中实际存在的生物群体单位,同一个种的成员具有相似的形态特征,共同的祖源,在通常情况下生殖隔离,即不与他种杂交,在地球上占有一定的分布区,生物种既是进化的单位,又是生态系统中的功能单位。
生物中的种群和群落的概念是什么
种群是同一时间生活在同一区域中的同种个体的集合。种群是进化的单位、繁殖的单位。种群特征为5个,分别为种群密度、出生率和死亡率、迁入率和迁出率、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种群的空间特征。
群落是同一时间生活在同一区域中的各种生物种群的集合,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群落的空间结构包括垂直结构和水平结构等特征。
生物群落种群物种概念
种群:生活在同一地点的同种生物的一群个体。
群落:一定的自然区域内相互联系的各种生物的总和。
物种:物种是指分布在一定的自然区域,具有一定的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而且在自然状态下能够相互交配和繁殖,并能够产生出可育后代的一群生物个体。
微生物种的概念
微生物种是显示高度相似性、亲缘关系极其接近、与其他种有明显差异的一群菌株的总称。在生物发展的历史上,曾把所有的生物分为动物界和植物界两大类。而微生物,不仅形体微小、结构简单,而且它们中间有些类型像动物,有些类型像植物,还有些类型既有动物的某些特征,又具有植物的某些特征,因而归于动物或植物都不合适。
抽象画是一种怎样的概念
抽象画无主题,人们还可以理解,但是绘画无情绪,就可能难以理解。历来,艺术表现情绪,是几乎所有的抽象画家一致认同的,也是西方表现主义理论家所反复强调的。
抽象画就是与自然物象极少或完全没有相近之处,而又具强烈的形式构成面貌的绘画。 但在一些人看来,抽象是一种不美观的事物。其实这种观点很片面,是不正确的理解。
抽象一词的本义是指人在认识思维活动中对事物表象因素的舍弃和对本质因素的抽取。应用于美术领域,便有了抽象性艺术、抽象主义、抽象派等概念。
什么叫字种数字种数的概念是什么
字种数,指根据记录语素的多少统计出来的字数就是字种数。通俗地讲,一篇文章中出现的所有的没有重复的字,如“我的,你的”字种数就是3。因为有两个“的”,只能算一个。
语素是最小的语音、语义结体,是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单位。语素不是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它的主要功能是作为构成词语的材料。说它是语音、语义结合体,有意义的语言单位,目的是把它跟音节区分开来,有些音节光有音没有意义,不能看作语素,如“雳”、“馄”。说它是最小的有意义的语言单位,不属于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目的是把它跟词区分开来。
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法律特征:首先,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的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合同的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在主体方面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要求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其次,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所谓设立,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所谓变更,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使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上发生变化;所谓终止,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以消灭原法律关系。
3、合同的种类:《合同法》把合同分为十五类,分别是: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筑施工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四种命题和充要条件的具体概念
四种命题分别为原命题,逆命题,否命题,逆否命题。
原命题:一个命题的本身称之为原命题。
逆命题:将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颠倒的新命题。
否命题:将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全否定的新命题,但不改变条件和结论的顺序。
逆否命题:将原命题的条件和结论颠倒,然后再将条件和结论全否定的新命题。
充要条件:即充分必要条件。如果能从命题一推出命题二,而且也能从命题二推出命题一。那么称命题一是命题二的充分必要条件,且命题二也是命题一的充分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