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似乎更加严重了,今天依然无法返回深圳。乡下的娱乐活动不多,下河抓鱼过了季节,捡蘑菇的山被一把野火烧得光秃秃的,前些天去沙滩上烤红薯,烧了半个小时的火,拨开沙子红薯还是原模原样,我想我可能是个假的乡下人。看着阴暗的天空,我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个乡村保留节目——挖兰花。
01
上山挖兰花
被植物学专家警告
我们这里似乎家家户户都有种兰花的习惯,漫山遍野都是的野草,挖一颗种在家门口,春暖花开之前,它就会暗自绽放,幽香袭人,这是乡村里一种不可多得的雅趣。
十几年前,我在自家山坡上发现一簇兰花,密密麻麻有上百棵,大概是花荚成熟后种子爆开洒在附近并且都顺利萌芽了。我挥起锄头把它们挖起来移栽到自家的板栗园里,上百棵小小的兰花,种完的时候累得腰都直不起来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
十几年后,板栗园基本变成了杂草丛生的荒山,不过还是可以依稀看到几株兰花的叶子。我拨开草丛和荆棘,来到兰花前。
两颗花苞
令我感到惊喜的是,这里的兰花大部分萌出了花苞。在开挖之前,我拍了照片发博物群,向植物学专家们请教兰花的品种。
我立即得到了回复:不要挖,犯法!
吓得我锄头都掉了
出于对朋友们的信任,我立刻停止了“违法”行为,检查了一下兰花的生长状态,它们大部分都生长得很好,于是我带着锄头空手回家了。
此时我的心里疑惑大过惊吓,乡村里在野外随随便便采摘几株四处可见的“野草”,怎么就是违法行为?不要说这里面朝黄土埋头种了一辈子田的农民们,就连我都不知道兰花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02
采兰花入刑
确有其事
回到家打开电脑我开始检索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令我震惊的是,还真有因采挖兰花入刑的案件。
其中最为有名的是河南省一农民采 3 株兰花被判处 3 年有期徒刑、3 年缓刑外加 3000 元的罚金一案。
让我震惊的同时,网络上也是引发热议。一个不知情的农民,采几株兰花锒铛入狱,跟 14 年的「大学生掏鸟窝判刑 10 年」一案似乎颇有相似。当时我非常费解,贪污几千万、酒驾撞死人都判不了这么久吧?
不过这两起案件都有后续的反转,与农民秦某同行的另有 2 人,其中一个自从 2015 年就开始贩卖兰花牟利了。而这位大学生掏的也不是普通的鸟窝,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并以此获利。这么看的话,明知故犯,似乎判得不冤。
不过令我更加困惑的是,在我查询了相关的法律条款后,发现兰花并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第一批)」中,自 1999 年 8 月 4 日国务院批准实施至今,并未更新,只有一个第二批的讨论稿,一讨论就是 20 余年,至今没有定稿。
在第二批名录中(讨论稿),兰花家族全员在内。
我的脑子里有一个大大的问号:仅仅是一个草稿,能作为法律依据实施吗?
我想当然是不可以的,这就是法律上的空白地带。
不少兰花已经陷入濒危状态,没有法律来保护,它们还能撑多久?
不过稍稍值得庆幸的是,兰花是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保护物种,中国于 1980 年加入了这个公约,1981 年 4 月 8 日正式生效。
需要强调的是该公约中的所有动植物,都是被管制或禁止交易的。
另外,如果某种植物被地方政府列入重点保护名录,同样可以适用于「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这种情况下,判罚是具有正当法律效力的。河南农民秦某采挖 3 株蕙兰获刑,正属于此类情况。
还有另外一些案例:
- 16 年 1 月,安徽安庆岳西县村民在自家山场采挖 19 株兰花售卖,被林业人部门批评教育,收缴兰花后另行栽植保护;
- 18 年 4 月,湖北黄冈英山县森林公安查处一起滥挖野生兰花交易牟利的案件,没收 400 株兰花培育移植另行处理;
- 在野生兰花分布较多的安徽、湖北河南等地,政府部门都有发布公告,要求加强保护,严禁滥采滥挖。
到这里,我的心情如同过山车,脑子也是时清醒时迷糊。只能说是勉强理清了思路,简单总结一下:
1. 如果地方政府将兰花列入重点保护名录,在该地区采挖、买卖野生兰花触犯「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将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换个简单的说法:上山采兰,牢底坐穿!
2. 如果地方政府没有明确将兰花列入重点保护名录,采挖交易也是应当被禁止的。
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地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第二批名录正式生效前,似乎采挖少量的野生兰花移植在自家花园并不犯法?
03
松了口气的同时
我细思极恐
我松了口气,但是依然高兴不起来。
乡下人到自家山上挖一两株兰花似乎并不会造成兰花的灭绝,不是吗?
以前或许是,现在恐怕未必了。
近些年山里来了一些专业的挖兰人,漫山遍野地毯式地将兰花挖走,卖给外来收购兰花的人,我们附近就有这样的人。在他们绝户式的滥采滥挖下,野生兰花的命运岌岌可危。听我妈说,现在山上的兰花已经很少了。
是的,毫无疑问,我们要格外警惕这些给兰花生态带来致命打击的人。
但是我们也该管住自己的手。
兰花的生长周期较长,从发芽到开花要经历漫长的时光,这也就意味着过度采挖,野生兰花的分布密度得不到及时恢复。
一个山头挖走了 10 株,仅剩的 2?株在来年来不及开花结果就会被人挖走,留下一个再也不会绽放幽香的荒山。
哪怕只是移栽一两株到自己家,你也可能是挖走最后一株兰花的人。
04
问题来了
该怎么解决?
1. 兰花那么漂亮,如果我还想种呢?
上山采挖野生兰花是不行的,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将兰花种到自家花园里。
- 向当地已经有兰花的乡亲求取兰花种苗或种子通过正确的方式自行栽培;
- 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兰花种苗(如在当地或网络上有资质的育苗机构)
已有家庭种植兰花的乡亲朋友们,这可能是最后一批「可能不犯法」的私自采挖的兰花了,请珍惜。记得收集自家兰花的种子,分享给他人,不要再让野生兰花遭受更多的侵害了。君子如兰,此时回馈自然,正是君子之行。
专家提醒:不同的兰花种子发芽需要不同的菌来帮助它才能正常发芽,人工培育方法繁复而且生长周期缓慢,这也是为何兰花总是被人采挖,因为野外得来简单快捷。因此如果没有合适的环境,没有正确的方法和培育技术,请勿私自采集野生兰花种子。
2. 如何保护野生兰花?
对于个人的建议:
- 不再采挖野生兰花,即便是长在自家山场里的;
- 不购买野生兰花(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 在保护好自身的前提下,向村委或者林业部门举报非法采挖、交易野生兰花的行为;
- 把这几点告诉你的亲人和朋友尤其是小孩,普及保护意识。
对于乡村基层的建议:
- 村干部要提高保护意识,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全体动员保护身边的野生兰花资源;
- 以村为单位,各自管理好自己的山林资源,警惕专业「挖兰人」,对于非法采挖、交易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劝阻不听的,可向当地林业部门举报;
对于立法、执法部门的建议:
- 尽快推进第二版名录实施,将兰花等植物纳入保护范围;
- 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
- 完善法律细节,提高可操作性,避免因法律条文含糊不清让执法部门为难或者伤害依赖野生资源的农民的利益;
- 对于滥采滥挖的非法行为要及时处理
- ……
以上仅个人观点,欢迎指正、补充。
05
种一棵树
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
其次是现在
乡村里长大的人,都有一个独特的故乡记忆。
这些年来的经济开发,填饱了农民的肚子,富了大家的口袋,但是对于环境的过度利用,使得很多记忆里的场景永远成为了过去式。
希望我们的下一代在春天时回到故乡,依旧能从山野里嗅到兰花的幽香。
空谷幽兰,不因无人而不芳。
留下它们自然生长,就是对它们最大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