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指我国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一般和你父亲的籍贯相同,或者和你的祖籍相同。
祖籍是指祖辈(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详细到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
“籍贯”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但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个人资料之一,而且有严格的定义。对此,公安部有个详细的解释:籍贯指的是一个人出生时其祖父的居住地,我们在填写户口本“籍贯”一栏就是按照这个意思填写的。
如今“籍贯”是作为一个词语出现的,然而在古代,籍是籍,贯是贯,是两码事。
先说说籍。
南北朝时期的木兰从军的故事人人皆知。朝廷为什么同意木兰代父从军呢?因为木兰家是军籍,因此必须服兵役。在古代,普天下的人都有属于帝王的当差人户,每家每户都有籍,煮盐的是灶籍,做工的是匠籍,当兵的是军籍,如此种种。“籍”指的是役籍,即一个人及其祖先(一般指一个家庭)所从事的朝廷负担的徭役种类,也是其所从事的职业,一旦定下来不能随意更改。举个例子,我们熟知的秦淮八艳之一董小宛是乐籍,本不能与民籍通婚,但偏偏造化弄人,爱上了扬州才子冒辟疆,于是冒走后门,让其门生礼部张某(礼部掌乐户籍),为董小姐重新落籍,这才有小宛嫁冒门的一段佳话。
籍,也就是役籍,分别有民、军、商、匠、儒、医、盐、乐、役等籍别,不同的籍分别由不同的部门严格管理,如民籍归地方政府,军籍归兵部,商籍归户部,匠籍归工部,儒、医、乐籍归礼部等。“籍”不能假冒,并且有等级区别,涉及到自身利益或子孙前途。
说完籍,再说说贯。
古代的“贯”与现在所说的“籍贯”差不多是一个意思,我们寒暄的时候说的“您老家哪儿”就是指“贯”了。
“贯”又称“乡贯”,是指一个人的祖辈的居住地或出生地。我们现在记籍贯,一般只到县级就可以了,如江苏省泰兴市,但古代的“贯”要记到乡、里(村)为止,比现代要详细。例如清末最后一个捡了大便宜的状元刘春霖,他的贯就记成“直隶肃宁付佐乡北石宝村”,这样才合规范。当然,“贯”也是不准假冒的,否则同样会受到严厉处罚。不过“贯”与“籍”还是有区别的,一是可以随出生地的变动而更改,二是不存在等级差别。
(明朝的户籍信息)
籍和贯是怎么混淆的?
籍和贯虽然是两码事,但也有关联。一人有役籍,其籍所在必有其乡贯。所以乡贯与役籍往往合并。从清代开始,乡贯和役籍就已经开始合并了,也可以说是写文书的偷懒,比如应该按规范写的“发回原贯原籍当差”写成“发回原籍当差”,其实也不难理解,回老家一定还是干原先干的事情罢了,就跟我们现在从城里返乡一个道理,久而久之,“贯”与“籍”就难分了;另一个原因是雍正年间开始实行“摊丁入亩”,把人口税摊入田亩,“籍”只作户口用,不再作派差役用,“籍”的功能慢慢开始弱化,“籍贯”二字连用时就多指“贯”,慢慢约定俗成就一直沿用至现在。
(汉简中的户籍信息)
不过,在特定场合仍然严格区分和使用“籍”这个概念,比如“役籍”一词仍在台湾使用,“党籍”、“军籍”、“学籍”也在使用,其含义与古代的“籍”相同,只是已经不存在等级划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