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万庆涛 王鸿杰
的[dí],[dì],[de]字,是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字,没有之一。 其本义究竟是什么,确实需要深究细研。
的字的演变(《字源》)
的字,现代规范字由白和勺两个部件构成。有的权威工具书认为,的字本作旳,由日和勺构成,的是旳字的俗字。其实,旳和的是两个不同的字,因为字形相近,所以导致后世误以为是同一个字的不同写法。
《说文解字》认为,“旳,明也。从日,勺声。《易》日:为的颡。”段玉裁注认为,“的者,白之明也。故俗字作的。”引申为“明确”之义。《礼记·中庸》:“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小人之道,明然而日亡(君子的道深藏不露而日益彰明;小人的道显露无遗而日益消亡)。”古书所谓“的卢马”,就是指一种黑毛白额的马。“的”是指“白”,“卢”字繁体字是盧,本义架炉灶煮虎头,引申为黑色的。
浑身黑毛额头白毛的马称为的(网络图片)
《字源》、《新华字典》、《汉典》等工具书,都继承了许慎的说法,认为的字是“形声字,本作‘旳’,从日,勺声。本义:鲜明、明亮的样子。”
不管是写作“旳”,还是写作“的”,从字源角度看,都是可解的,都是有道理的。但把旳或的字本义解读为“鲜明、明亮的样子”,值得商榷。
一、旳
先看旳字。我们认为,旳字是一个会意字,本义水滴反射阳光。详解如下:
旳由日和勺构成,勺字又可分解为勹[bāo]和“丶[zhǔ]”,此处的勹字,要看成一个器皿,“丶”字是“勹”字里面的一个水滴。在日光之下,器皿里的水滴就会反射阳光,映衬出白色的阳光。人们看上去,水滴有一部分发白。这里的器皿不一定是人造的陶器,也可以是地面的石板被水滴长期击打形成的小坑。
水滴在小草上反射阳光(网络图片)
俗话说,一滴水可以看到太阳。旳字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器皿不一定是现在勺字的形状,而应看作是所有能装着水滴的器物,哪怕是挂着水滴的小草也算是盛放水滴的器物。因此,旳字是一个会意字,本义水滴反射阳光。
远古时期,人们经常会观察到水滴反射阳光的情况,为了表示这种情况,就创造了字符“旳”。尽管我们今人看不到其甲骨文字形,但不能说这个字在商代不存在。因为甲骨文的内容基本上是卜辞,用不着“旳”字。
二、的
再看的字。我们认为,的字也是一个会意字,本义水滴击中其目的地器皿。详解如下:
的字,由白和勺构成。看过云鹤阁的《汉字探源:白字本义是自字的省略么?》一文的朋友已经知道,白字本义是阳光照射下的水滴,但勺字并不是表示读音,而是一种形象。
水滴从岩洞顶部落下击中地面的石板
水滴石穿,是古今人们常见的自然现象。水滴落下,砸在石头上,久而久之,就会把石头砸出一个坑。如果把水滴看作子弹,石头看作靶子,那么石头上的坑便是水滴击中靶子留下的“弹痕”。
有意思的是,这个被击中的石头上的小坑。当水滴落入小坑时会弹出去,显得小坑里总是只落进了一滴水。这个情况就用符号器皿中有一点表示,写作勺。
最初,人们是住在洞穴之中的,会天天看到这种水滴石穿的现象。经过长期观察,人们就根据水滴石穿这个常见现象创造了新的字符“的”。常见工具书认为,的字引申义之一是目标。
的字给我们展现的是一幅画:白字代表滴落过程中的水滴,勺中一点代表落在器皿之中的水滴。的字本义水滴击中器皿到达目的地。古人为了描述水滴击中石板并砸出小坑,巧妙地构思出用已有的字符白(大水滴)、勹(盛水的器皿,如石板)和丶(小水滴)组成新的字符“的”,同时把水滴击中石板发出的声音de作为“的”字的读音。
总之,的字是会意字,并不是《说文解字》所认定的形声字,其本义是水滴落下击中器皿。
的字的引申义都与水滴击中器皿有关。
1.引申为箭靶的中心。《荀子·劝学》:质的张而弓矢至焉(靶子撑开就会射来弓箭)。如,一语中的,有的放矢,众矢之的。进一步引申为预想的行为目标和结果。如,标的,目的(原指眼睛注视的地方,引申为想要达到的结果)。此义读作[dì]。
2.引申为女子额头的面饰。古代女子在眉心处画上面饰,类似靶心。王粲《神女赋》:施华的兮结羽钗(面额画红点,黑发扎羽钗)。《仙经》:鲍姑以艾灼龙女额,后人效之,谓之龙的。为区别字义,后写作?,读作[dí]。
古代女子在面额眉心处画上面饰(网络图片)
3.引申为莲子。莲子在莲蓬,如水滴击中靶子,故称之为的。《尔雅·释草》:其实莲,其根藕,其中的(莲藕的果实叫做莲,根叫做藕,种子叫做的)。为区别字义,后写作菂,表示一种植物,读作[dì]。另外,莲子还被称为皛[xiǎo],表示一个莲蓬上有多粒莲子。
莲蓬的莲子写作菂
4.引申为全身为其他毛色、仅额头是白毛的马,又叫戴星马。白毛似白色水滴击中其他毛色的靶心。《易·说卦》:其於马也为的顙[sǎng](树顶到人的额头的桑树)。为区别字义,后写作馰[dí]。
额头有白毛的马
5.引申为确切,真实。水滴击中石板,开始似乎没有留下什么,但久而久之,石板就被击打出很明显的小坑。这证明水滴确实有力,能以柔克刚,并不是看上去那么软弱,如:的确,的当,的情,的真,的证。
6.虚化为助词。(1)置于在两个名词或代名词之间,表示后者为前者所有、所属。从军事角度看,凡是预定攻占目标,均是要据为己有,成为自己的属地,因此表示所有、所属的助词的字仍暗含目标。如,我的地盘,他的课本,城市的灯光。(2)置于形容词后,表示修饰关系,的之后的实词就是需要修饰的目标。如,美丽的风光,聪明的孩子。(3)置于修饰词组后,表示所做,仍然暗含所有、所属之义。如:我寄去的信,他昨天收到了。(4)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的实施者或者受施者。如,卖花的,唱歌的,买菜的,吃的,用的。
这表明,的字虚化为助词是合乎逻辑的,是有迹可寻的。
7.与“是”或“不是”组成固定格式:“是……的”、“不是……的”,表示加强语气,暗含所有、所属之义。如,这话不是我说的。这事一定是他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