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监测规范?
1.基坑设计文件中应明确基坑支护监测的要求,包括监测项目、测点布置、观测精度、观测频率。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加强观测,加大监测频率,并及时向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质量监督等。
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
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过大或者速率加快;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报警;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停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延伸阅读
脚手架变形监测规范?
保证架体的安全稳固,满足施工使用要求,避免发生超出规范要求的沉降及坍塌事故发生,须对架体进行有效沉降观测,及时进行调整加固。
①对悬挑架的工字钢支撑沉降绕曲和架体的水平位移进行重点监测。
②监测方案按每栋楼布置10个监测点,约15m间距设置1个检查点,每个端角部必须设置一个点。
③必须在架体搭设前按照外架监测方案设置好监测零点,并安排测量员张展豪专人负责保护好监测点并监测,加载过程中按层数随时注意并记录下沉数据。当下沉有突变趋势时,应加强监测,必要时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架体设计人员,并停止加载,分析下沉原因后,采取有效加强措施后方可再加载。
④监测频次:当第一个悬挑段搭设至这个挑断的顶标高时开始监测,以后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两次监测,当发现监测变形数值较大接近预警值时,应加大监测频率。
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Requirements for Monitoring of Surface Water and Waste Water(HJ/T91-20022003-01-01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订监测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监测分析方法、流域监测、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污水流量计量方法、水质监测的质量保证、资料整编等内容。本规范规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急监测的基本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对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的水质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国控网站、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县级控制断面(或垂线)的水质监测,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水的监测。
深基坑监测的规范和标准?
1.深基坑监控量测的目的
为避免基坑施工影响道路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地面沉降量,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并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及时作出处理。
2. 工程施工中需采取的保护措施
⑴事先调查地下管线详细位置、标高等,如有冲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补救方案。
⑵严格控制基坑开挖时的开挖深度,防止超、欠挖;
⑶严格控制土钉、锚杆设置高程和水平间距,严格按设计施工;
⑷均衡连续施工,避免不必要的停工。
⑸信息化动态施工管理,对施工地段的重要构筑物(道路)布置沉降测量。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施工参数,做到信息及时反馈,指导施工。
3.标准是施工中的监控测量
为保证现况地面结构的稳定,基坑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沉降观测,由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和施工单位自检。
3.1施工单位自检
周边环境: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不均匀沉降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同时还要减少基坑的影响,为此必须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和进行环境监测。
监测重点:本工程监测重点在于基坑开挖期间对基坑围护结构的稳定性进行监测,和对现况道路、护坡进行跟踪沉降监测,结合第三方监测数据,再由施工单位自己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在监测工作内容安排和实际监测过程中,抓住重点,紧紧围绕确保基坑和该周边建筑的安全这一目的展开。
监测周期:开挖期间,对基坑本身的沉降和水平位移进行监测,监测频率每天观测一次。在基坑到底后进行结构施工期间,深度大于5m的基坑每天观测1次,小于5m的基坑每隔天测一次。
铁路监测技术规范?
1.《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2.《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
3.《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条文说明》(TB10601-2009)
二.路基沉降观测断面设置原则
1.路基沉降观测断面的设置及观测断面的观测内容根据沉降控制要求、地形地质条件、地基处理方法、路堤高度、堆载预压等
具体情况并结合施工工期确定,同时还需根据施工核对的地质、地形等情况调整或增设。
2.观测断面一般按以下原则设置,同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1)路基沉降观测断面沿线路方向的间距一般不大于50m;地势平坦、地基条件均匀良好的路堑、高度小于5m的路堤可放宽到100m;过渡段和地形地质条件变化较大地段应适当加密。
(2)一个沉降观测单元(连续路基沉降观测区段为一单元)不少于2个观测断面。
三.路基沉降观测点设置原则
(1)各部位观测点设在同一横断面上,这样有利于测点看护,便于集中观测,统一观测频率,更重要的是便于各观测项目数据的综合分析。
①正线路堤地段,一般每100m设一个完整的沉降监测断面,中间50m一个一般的沉降监测断面。过渡地段监测断面需加密。一般桥路过渡段,在距台尾5m处各设一个完整的沉降观测断面,1m、20m、30m等处各设一个一般的沉降观测断面。涵洞等横向构筑物,在涵洞一侧(最好在填土较高一侧)5m处设一个完整的沉降观测断面。完整的沉降监测断面除按过渡段及距离确定外,还应选择路基较高,或加固较深的断面。
四、观测元器件与埋设技术要求
测点及观测元器件的埋设位置按设计图进行,且标设准确、埋设稳定。观测期间应对观测点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机械的碰撞,人为因素的破坏,务必使观测工作能善始善终,取得满意成果。
(1)位移观测桩:位移观测桩采用C15钢筋混凝土预制,断面采用15cm×15cm正方形,长度不小于1.5m,并在桩顶预埋半圆形不锈钢耐磨测头。边桩埋置深度在地表以下不小于1.4m,桩顶露出地面不大于10cm。埋置方法采用洛阳铲打入设计深度,将预制边桩放入孔内,桩周以C15混凝土浇筑固定,确保边桩埋置稳定,位移观测桩在一般路基填筑前埋设。
(2)沉降观测桩:桩体选择Φ20mm不锈钢棒,顶部磨圆并刻画十字线,底部焊接弯钩,待基床表层施工完成后(有堆载预压地段在基床底层施工完成后)通过测量埋。
路基边坡监测规范?
1 坡顶位移观测,应在每一典型边坡段的支护结构顶部设置不少于3 个观测点的观测网,观测位移量、移动速度和方向;
2 锚杆拉力和预应力损失监测,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锚杆,测定锚杆(索)应力和预应力损失;
3 非顶应力锚杆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宜少于锚杆总数的5%,预应力锚索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应少于锚索总数的10%,且不应少于3根;
4 监测方案可根据设计要求、边坡稳定性、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确定。当出现险情时应加强监测;
5 一级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应少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