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CECE代表了汽车行业的何种标准?
EEC认证(E-mark认证)是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ECE)在日内瓦签署和颁布的ECE法规实施的一种对汽车部件的批准制度。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国适用的,不是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
延伸阅读
电动汽车出口欧洲要做哪些认证?
EEC(e-mark)简介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所以,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之e-Mark认证,势在必行。
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of Europe 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 目前ECE包括欧洲28个国家,除欧盟成员国外,还包括东欧,南欧等非欧国家。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适用,不是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
目前从市场需求来看,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
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
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的政府部门。 EEC(e-mark)适用产品之范围 1、整车-即两轮或三轮以上之电机动交通工具,如客车、货车、摩托车、巴士及道路外之车俩。
2、汽机车零配组件-车灯与灯泡、各种视镜、轮胎、轮圈、刹车、喇叭、防盗设备、安全带、汽车玻璃及排气管等。
3、汽机车附属配件-安全帽、儿童安全椅、车内附属电器产品等。自2002年10月起﹐规定所有车辆 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
所有在欧盟销售的电子零部件须统一符合EMC指令95/54/EC 根据EMC指令89/336/EEC进行的自我宣告将不再有效。
而由欧盟授权车辆类产品的公告机构出具E/e Mark证书。
也就是说﹐车辆类电子及电子零部件原先申请的CE(EMC)认证将从 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须重新申请欧洲国家交通部门出具的E/e Mark证书后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 只需要一个EEC即可,另外,大灯、玻璃、安全带要有E标志。 查看原帖>>
欧盟EEC是什么?
EEC认证也称为e-mark认证,是欧盟针对进入欧盟成员国市场车辆及其零部件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根据欧盟法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成员国市场的车辆及其主要零部件产品,必须通过EEC认证,并在产品上印刻相应的认证标志,否则会被海关扣押,同时还会被出口所在地市场监督机构处罚。
EEC认证是以欧盟颁布的指令(EC Direction)为依据的车辆产品型式认证,由被授权的机构对车辆及其零部件产品进行检测和认证,对合格的产品颁发EEC证书。企业获得证书后并在产品上印刻相应的e标识,才能在欧盟27个成员国获准销售。27个成员国中任何一个国家颁发的证书在其他成员国都能获得认可。同时每个成员国都有一个对应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