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行政级别是什么?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在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我国有三个“副省级新区”,即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所以上海浦东新区属于副省级行政级别。
延伸阅读
上海浦东新区归谁管?
上海浦东新区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
根据目前中国行政区划管理体制,上海市是直辖市,市下一级是区,区下一级是街道和乡镇三级。浦东新区是上海的一个区,所以归上海市管辖。当然,区里的工作由区委领导,政府工作要对人大负责并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浦东新区是谁建立的?
上海市人民政府。
浦东新区位于上海市东部,因处黄浦江东而得名。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西隔黄浦江与宝山、杨浦、虹口、黄浦、徐汇5区相邻,并与闵行、奉贤2区接壤。区内海岸线长105.93千米,黄浦江岸线长43.5千米。区人民政府驻花木街道世纪大道2001号。
请问上海浦东新区是在什么时候建成的?
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黄浦区、南市区、杨浦区的浦东部分。 1993年1月,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 2000年8月,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成立。 2009年5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原南汇区行政区域划入浦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