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务员“参照管理”?
参照公务员管理就是:1、你不是公务员;2、组织上要按照公务员的标准把你管理起来,当然权责对等,也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把你供养起来。出现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核心所在就是编制问题,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事业编制说白了就是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使用的编制,比如学校、医院之类都是事业单位。能够参照公务员管理起来的,一般都是事业单位里面比较重要的,承担一部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通常有三类:1是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之类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比如水产管理处、农机站等承担一部分政府职能。2团委、妇联等党群组织,这类也使用参公编制,因为党和政府原则上是分开的,只有政府的才是行政编制。3、贸促会、商会之类的社团组织,也是属于参公类型。参公管理与行政编制在绝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相互调动,只要你通过公务员考试,你个人就是具有“公务员身份”,而你的编制是受到所在单位的影响,你工作在参公事业单位,那你就是参公编制,你如果去行政部门,那你就可以转换为行政编制。因此,参公编制享受着等同于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延伸阅读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可靠吗?
当然可靠啊。
事业单位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有行政职能的。一般经过批准,可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就是人们常说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选拔任用等按公务员工资制度执行。有可靠的保障。
省考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什么意思?
答: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定义
“参公管理”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管理人员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参公管理是指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不是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而是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方式,这样的单位承担一定的政府职能,被称为参公管理单位。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在晋升时可以和公务员之间流动。简单的说参公管理就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待遇相同,但是不是公务员编制。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比如档案局、史志办、渔政监察大队、城管执法局、劳动监察大队、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金融办、旅游局、关工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社保局、供销社等等,虽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但是此部分工作人员一般没有行政编制而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由来
随着机构改革编制压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行政编制从严控制,且只减不增,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分配的行政编制很少,所以就有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严格而言,所谓参公管理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编制形式,而是指事业单位的一种人员管理方式。就目前而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审批单位一般为省级公务员管理机构,党委口为省委组织部,政府口为省人社局公务员局。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事业单位三者之间的区别
公务员是行政编制,工资薪水由国家财政发放,行使管理国家职能,三者缺一不可。很显然,除此以外的都不是公务员。
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一般要接受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从目前情况来看,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公人员录用、考核、晋级、工资待遇、福利与本地区公务员基本相同,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约束。可见,参公身份是介于行政编制和普通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事业编制身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这就是参公的来源。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待遇怎么样?
参公单位一般是公务员单位的下级单位或者执法机构,工资待遇和公务员一样,都是财政全额拨款。
说明:参公人员在录用、晋升、考核、离退等方面完全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一般通过省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录考试(省级公务员统一考试)进入到公务员队伍的,在本省内均具有公务员身份。
目前来看,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凡进必考”政策的实行,参公管理和公务员几乎没有实质区别,但是具体到各省市有不同的政策。如有的省份允许参公人员和公务员相互交流,有些省份则暂时不允许逆向交流,还有部分省份是有条件交流,比如符合学历、年龄、进入渠道等多种条件下可以直接交流到有编制空缺的党政机关。目前《公务员转任规定》正处于调研阶段,还未成形,暂时还没有统一的关于公务员转任(含参公人员转任)的统一具体规定,但是此项规定出台已是大势所趋。
参照公务员管理可以提拔为副科吗?
如果是参公单位,其在职在编制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参照公务员管理,执行的是公务员晋升方式,按照公务员法逐级晋升职务,要想提拔为副科,必须在科员岗位上任满三年。这是硬性条件,但符合此条件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晋升。
公务员参照管理是什么意思?
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是指对政府委托或授权具有行政执法能力的单位和不属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如团委、科协、妇联等人民(群众)团体,因其使用行政编制,但无具体行政职能,因此称作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还有一类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此类单位多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二级单位。
参照公务员管理规定?
规定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由中央另行发文明确。
第四条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中共中央委托中央组织部审批;中央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审批后,报中共中央组织部备案;市(地)、县级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比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本单位提出意见,国务院委托人事部审批;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各部委、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提出意见,报人事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事部备案;市(地)、县级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审批。
特殊需要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中共中央或者国务院直接确定。
第五条 申请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
(二) 获得法律法规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依据;
(三) 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 单位现有人员的基本情况;
(五) 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对人员进行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套改工资,并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对单位内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参照管理的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参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录用、职务与级别、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已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因法律法规变更,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不再实行参照管理。
公务员中的参照管理是什么意思?
。参公,指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参公又分两种,一种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是参公里面的大头,比如我们常见的国家公务员考试里面的气象局,地震局,证监银监保监等都是是这类身份。另一种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比如工会、妇联等28个团体工作人员。参公的意思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是本质上该是事业单位人员的还是事业单位人员,该是群团机关的还是群团机关,所以参公不是公务员,只是一种管理手段。意味着你不是受《劳动法管辖》,也不是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管辖,而是受《公务员法》管辖。什么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呢?就是说公务员该怎么设岗参公就怎么设岗,公务员该怎么考,参公就怎么考,公务员该怎么任免参公就怎么任免,公务员拿什么薪水参公就拿什么薪水。所以,从表面上来看,两者看不出什么差别,但是一旦涉及到人员调配,有的省市处级以下干部参公要调任公务员就会遇到障碍。有的省市,参公和公务员可能在奖金等方面也会略差一些,但是总体来说差别不是很大。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也可以把“参公”看作是公务员队伍里的“二等公民”。至于国家为什么要搞这种介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之间,或者公务员和群团机关之间的“参公”政策,为什么不干脆认成公务员或者事业身份,这个…说来话长,你把这个当作zg特色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