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民经济核算分类体系 什么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什么是国民经济核算?

国民经济核算有两种含义:   

一是广义的,包括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它们相辅相成,分工协作,有机地组成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二是狭义的,仅指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国民经济核算可区分为五个层次,即企业(单位)的经济核算,部门(行业)的经济核算,地区的经济核算,全国的经济核算,国际的经济核算。 一般意义的国民经济核算指的是狭义国民经济核算,即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具体指企业(单位)的经济核算,部门(行业)的经济核算,地区的经济核算,全国的经济核算,国际的经济核算。

延伸阅读

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的基本内容?

国民收入核算体系

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指一国(或地区)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形成的,由各总量及其组成成分之间的联系和指标概念、定义、分类、计算方法、表现形式和记录手续和相关关系所构成的一套国民经济核算的标准和制度。

对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作出重大贡献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库茨涅兹和英国著名的国民经济核算专家斯通。1953年,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统计处公布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这套体系就是通行于世界各国的SNA体系,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

国民经济核算是干什么?

国民经济核算是以国民经济为对象的全面核 算。即从国民经济全局出发,充分利用核算资料,编制国民经济各种核算表,全面核算社会再生产的活动和过程及成果,核算国民经济各个部门 (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商业等物质生产部门,以及生活服务、文化教育、卫生科研、机关团体等非物质生产部门) 各个环节 (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要素 (人、财、物、产、供销等) 的情况,从中研究国民经济的规模、水平、发展速度、结构、比例、平衡、效益等关系,国民经济核算的统计原则首先是权责发生制。 所谓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对经济活动中机构单位之间交易按照其债权债务发生时、或生产活动中价值转移或新价值形成或取消时进行统计的原则。国民经济核算的统计原则与微观会计核算原则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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