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什么意思?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业转移人口在实现职业转变的基础上,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会身份和权利,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全面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
延伸阅读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来源?
改革开放后,生活在农村的一部分农民进入城市长期从事城市非农产业的社会现象。他们在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融入城市,成为推动城市经济、文化、市政建设的动力之一。近年有的城市则规定在该市工作生活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可直接转为城市市民。
基本原则
1、创新机制、扩大覆盖。创新公共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使其逐步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2、精准施策、促进均衡。强化经济发达地区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综合考虑户籍人口、持有居住证人口和常住人口等因素,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财力不因政策调整而减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强化激励、推动落户。建立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调动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积极性,有序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4、维护权益、消除顾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为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合法权益的流转创造条件,实现其权益的保值增值。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内容包括?
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
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加快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在根据户籍人口测算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向持有居住证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支出需求;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考虑持有居住证人口因素;
支持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承载能力;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主要是深化 制度改革?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政策。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
居住证具有很高的含金量,要加快覆盖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使他们依法享有居住地义务教育、就业、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发展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容纳更多的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让他们挣钱顾家两不误。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内容?
一是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督促按照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实现城镇外来人口落户1300万人以上。二是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各地区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三是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督促各省(区、市)研究出台支持办法。四是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201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五是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六是推进教育、医疗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七是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全年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
第二个重点,培育发展城市群和新生中小城市,具体有5项工作:
一是编制实施城市群规划,全面完成全国城市群规划编制工作。今年要编制完成粤港澳大湾区、海峡西岸、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5个跨省区城市群规划,指导地方开展省域内城市群规划编制。二是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提高三四线城市和特大城市间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高三四线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三是规划布局中心城市,开展国家中心城市研究。四是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增设一批中小城市,研究出台《市辖区设置标准》,继续推进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五是推进特大镇扩权赋能,推动公共服务从按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转变,允许特大镇按照相同人口规模的城市市政设施、公共服务标准建设发展。
第三个重点,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具体有6项工作:
一是推动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出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要点,全面推开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新安排棚户区改造600万套。三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新开工城市轨道交通5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2000公里。四是强化城市污染治理,完成36个重点城市的638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督促各地开展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管理。五是加快绿色城市建设。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绿色建筑、绿色能源的应用。六是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出台分享经济发展指南。
第四个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发展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概意思?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改革开放后,生活在农村的一部分农民进入城市长期从事城市非农产业的社会现象。他们在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融入城市,成为推动城市经济、文化、市政建设的动力之一。
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主要是来自哪些领域?
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来自的领域主要有:
第一,制造业以及房地产领域。我国是一个制造业大国,这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进入工厂进行生产劳动,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第二: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的领域。服务业包含酒店、饭店、超市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领域,并且需要大量的工作服务人员。因此,也成为农村转移人口实现市民化的重要途径。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是来自哪些领域哪些内容?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来自服务业、如农产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行业,城市路政环保等;手工劳动密集性产业,如电子手工装配、车间操作等;城市交通服务,如出租车服务等;城际物流快递服务,如快递投送,外卖配送等;城市家庭服务,如保姆、家政服务等;
主要内容:
一是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督促按照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二是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各地区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
三是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督促各省(区、市)研究出台支持办法。
四是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
五是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六是推进教育、医疗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
七是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