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改革最新方案出台(深圳社保改革最新方案公布)

深圳社保改革最新方案?

深圳社保缴费调整,非户籍员工纳入失业保险

市社保局发布今年的《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调整对照表》,从1月1日起,我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有变化,单位缴养老保险费提高3个点,个人缴费不变,非户籍员工也纳入失业保险;”超龄养老费”取消;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办法正在修订或制定中,目前依照现办法执行;工伤保险缴费与原办法相同,今年继续执行基准费率下调20%的政策。

深圳历年社保基数?

深圳市:11620元/月

最低工资

深圳市:2360元/月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深圳户籍(基本+地补)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5%+1%

个人缴纳:8%

合计:24%

2、分账比例

个人账户:8%

3、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二、非深圳户籍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5%

个人缴纳:8%

合计:23%

2、分账比例

个人账户:8%

3、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档医疗保险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6%+0.2%

个人缴纳:2%

合计:8.2%

2、分账比例

(1)不满45岁的

个人账户:5%

(2)满45岁的

个人账户:5.6%

3、缴费基数

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二档医疗保险(基本+地补)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0.5%+0.1%

个人缴纳:0.2%

合计:0.8%

2、分账比例

个人账户:0

3、缴费基数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三档医疗保险(基本+地补)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0.4%+0.0.05%

个人缴纳:0.1%

合计:0.55%

2、分账比例

个人账户:0

3、缴费基数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0.45%

个人缴纳:0%

合计:0.45%

2、分账比例

个人账户:0

3、缴费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1、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0.7%

个人缴纳:0.3%

什么叫一般深圳社保?

个人觉得问题中所提的一般深圳社保指的是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深圳市行政事务机构。

深圳市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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