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挽回爱情你做过的卑微的事 为了挽留对方,你说过最卑微的话是什么?

网友提问:

为了挽留另一半,你做过最卑微的事是什么?

优质回答:

i缓言相劝相慰,但也不能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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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两人相爱,无论那一方为了留住对方,为了不失去对方,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是卑微的。如果你因失去自己的最爱在痛苦中煎熬时,你会不会觉得,如果能留住那失去的爱,让我怎么做都行呢?所以,本人认为为了爱而作的事都是神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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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挽留我的另一半,只要她(他)有心离开,我愿意领取一张离婚纸,但必须言明,房子的一半是我的,尽管是间陋室。在我疲惫时,想要找个栖身的地方,我有权呆在自己的房子里,这想法虽卑微,但不卑微到留住一颗没有心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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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他和自己的老婆自由恋爱,到了结婚的年龄,然后朋友家里不是很富裕,家里凑钱给他买房子付了全款的一半作为首付。

然后两个人订婚,由于钱不够,少给了女方家里大约两万块钱,女方家里就跟不高兴。天天给女孩打电话劝她分手,每次女孩都和家里吵的不可开交。

我这个朋友非常焦虑,给自己岳母打电话说明情况,还是没得到同意,最后被逼无奈,朋友写了个合同。

合同里内容包括:房子首付由男方父母出,结婚后每个月贷款女孩最多出三分之一,房子为两个人共同拥有,男方以后把彩礼补齐,每年冬天女方父母去朋友那里过冬等等(男女方父母都是农村的)。

把合同交给岳母之后,女方家才同意两个人的婚事,只是经过这次风波以后,朋友和自己老婆之间的关系渐渐开始有了闲隙。

后来两个人结了婚生了孩子,岳母主动来给他们看孩子,每天唠叨朋友没出息,各种看不惯,一直给自己女儿在中间挑拨,弄得朋友和自己老婆经常大吵大闹。

两个人结婚两年以后就离了婚,孩子给了男方,房子也是男方的,因为基本上钱都是男方出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暂时写的男方的)。

朋友的前岳母这才后悔,求着朋友不要离婚,可是没有什么用了,老太太也灰溜溜的回了老家,美好的婚姻成了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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