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校长不让去上学犯法吗(小学校长不上课违规吗)

网友提问:

小学、初中的校长不上课,有法律依据吗?

优质回答:

呵呵,要求小学、初中的校长必须上课,有法律依据吗?校长上不上课属于业务工作按排,啥时需要法律来要求了?

这里有必要来讨论一下“上课”的含义:一是讲一节课,就被称为上课;另一种含义是,按照课程计划担任一个班(或几个班)的课程,包括自始至终的承担一门课程的整个学期或学年的教学任务。这种上课也被称为“任课”,担任某课程的教学之意。从本题主所提出的问题来看,其所说的“上课”应指的是后者。

话归正题。校长是个职业吧?全国约有十几万名校长,从事着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校长是个工作岗位吧?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校长这个工作岗位不是一个人的满工作量吗?除了极少数教学点因师生人数太少外,绝大多数的学校校长都应是一个人的工作量,较大的学校还要配备几名副校长作辅助呢,那为什么非要校长再上课呢?

校长上课岂不是“种了专任教师的地,荒了校长管理工作的田”吗?校长必须上课,岂不挤压了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诺大一所学校不需要管理了吗?一所学校有几十名专任教师,而校长只有一名,挤压了校长的管理工作目的何在?后果怎样?难道让校长承担半个人的课,仅保留剩下的半个人的工作量来处理校长的管理事务,这样做合理吗?这样做对学校的发展有利吗?

诚然,校长是不能脱离课堂教学的,这一点应是毫无疑问的。校长若脱离了课堂,其管理工作就会可能偏离教学实际,提高教学质量便会成为虚无,因此,各方面对校长不能脱离课堂的要求都是十分一致的。但是,校长不能脱离课堂并不等同于校长必须任课,如果校长承担了一个班的课,处于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就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计划给学生上课,这与校长的本职工作——教育管理工作存在许多矛盾之处。怎么办?到时候应舍弃哪一方?

因此,校长可以、也应该讲课、站讲台,也应该听课评课,甚至是校长来上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等等,但是,武断地要求校长必须任课就有点儿过犹不及了。

个人认为,一味要求校长上课属于外行对专业的干扰;属于官僚主义在教育管理中的体现;是对校长管理工作的认识上的不足和不尊重;属于“社会正在蛮横地教育着教育”的又一种形式的体现。

唉,尊师重教,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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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单回答下这个问题。

一、首先说,小学、初中校长上不上课,没有法律规定。一般是安学校规模大小而定。

二、国家有配备学校行政管理人的数量,大约记得:规模在36个班以上的学校,可配校长一正两副,20多个班的是一正一副,10个班左右是一名正校长。规模大的学校长可不任课。

三、农村学校,大的乡镇有三、四处小学,六、七十年代分学区管理,每学区分管五、六处小学,学区校长每周兼上二节副课,各村小学校长要上主课。

四、农村初中,每个乡镇只有一处,规模较大,设校长、副校长各一名,正校长上不了课。

五、规模大的学校,学校工作就千头万绪。还要迎接或参加教育局组识的各项检查,参加有关会议,写各类上报材料等,没时间上课。

总之,校长上不上课,不是绝对的,视学校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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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是一所学校的家长、火车头、领头羊!如何发挥好团队精神,怎样做好表率示范作用,如何引领学校长远发展和教师们敬业奉献及健康成长,关键在于“领头羊”,校长的一言一行,态度作风至关重要。好校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学校的成败得看校长如何当好先锋、当好头羊、当好模范、当好一校之长让整体综合发展。

校长上课与否从法律层面上倒是没听过,也没看见有文字表述过,即没有法律依据。

但在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县教体局下发红头文件明文规定,担任中学、小学校长(除乡镇中心学校因没有学生,属于乡镇教育管理职能单位外)的一律要上课,必须任语文或数学一门主科,并把上课及成绩纳入校长年终绩效考核和年度履职考核。可见,中小学校长角色是那么重要,他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整个学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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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不一样,校长上课主要是了解学生和老师,调整管理策略,校长主要任务是管理,不是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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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的职责不是上课,而是学校管理。校长是党和政府教育方针的贯彻者,执行者。作为学校法人代表,与其他副职、中层以及教师岗位不同,职责不同。有些人总是跟正职校长攀比,实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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